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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代理合同

资质代理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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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代理合同
甲方:
乙方: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,诚实守信的原则,签订本协议。

一、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办资质的服务范围如下:
1. 为甲方代理
2. 不得为甲方提供虚假;不实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资质证书。

二、 代理权限:一般代理

三、 甲方的责任范围
1. 提供办理资质所需要的公司材料及人员证件。
2. 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,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。
3. 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泄露给对方。

四、 付款方式
1.本协议费用及付款方式:
2.以上费用不包括(资质申请过程中):

五、 双方责任
1. 若由于乙方代理,代办工作的过失造成资质申请失败,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服务费用,且不再收取协议总额余款,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。
2. 若由于甲方材料提供方面因时间拖拉办理时间需顺延,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导致资质申请失败,乙方将不退还甲方所缴纳的所有服务费,但不再收取协议总额的余款,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。
3. 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与保密,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。
4. 本合同完成期限:自合同签订金交付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资质的办理,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需顺延相应时间。
5. 如果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,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。

六、 违约责任:
在协议履行期间,若单方违反协议,其违约方应承担协议3%的补偿给无过错的一方。
申办期间,协议主体部分,因法律法规对其修该或暂停受理之规定的,且影响到协议主体部分不能正常履行的,当属不可抗力的因素,至此需要双方共同友好协商,并将意见达成一致,更好地完成代理申办事项。

七、 未尽事项
未尽事项,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,由双方共同协商,补充,完善。 协议内容与法规相抵触的,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。、

八、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
委托代理协议自双方签字定交付之日起生效,只代理事项申办结束,服务费结清,甲方将合同交换乙方即告终止。

九、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
双方协商需补充的事项: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 授权代表(签字): 授权代表(签字): 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 签订日期: 签订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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